7月7日晚间,郑州煤电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
新郑煤电停产的公告。
公告称,接到所属控股子公司新郑煤电报告,
7月6日,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对其“6.16”坠落事故做出调查认定,系矿主井检修,“一名工人乘坐主井箕斗罐笼时,未将佩戴的安全带挂在罐笼安全带固定位置,未穿防滑胶靴,不慎坠落死亡。”按照《
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》规定,新郑煤电需开展1次主提升系统安全风险辨识、评估、管控,完善机电设备(设施)检修、维护安全措施。
在此之前,新郑煤电需停止除通风、排水、瓦斯检查外的一切作业活动。这意味着在此期间新郑煤电将停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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